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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住建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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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9 09: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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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六届区委第三轮(工程建设和房地产领域专项)巡察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12月18日至1月18日对区住建局进行了巡察,3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区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党组会,围绕问题整改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落实整改责任,研究整改措施,不折不扣狠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

为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区住建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深挖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一)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局党组认真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领会第一巡察组反馈会议精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充分认识到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对区住建局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服务,促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全面认领、诚恳接受、抓好整改。

(二)明确整改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局党组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落实主体,党组书记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是整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思想,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三)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围绕反馈的4个方面、15个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结合住建工作实际,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区住建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三个清单”,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分工。建立了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真抓真改、立行立改。形成了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站办具体抓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狠抓问题整改,着力取得实效

按照六届区委第三轮第一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建议,把抓整改与加强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提质增效等工作结合起来,与抓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结合起来,着力提高整改工作的政治性、实践性、具体性。

(一)学习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围绕反馈的“学习习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够扎实”和“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不够坚决”等3类问题,局党组认真梳理,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狠抓问题整改。

1.关于学习习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严格中心组学习制度。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领导带头抓学习,局党组书记亲自审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住建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和学习主题,明确学习要求,亲自主持开展学习研讨,进行学习讲评,指导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检查学习成效。二是组织全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推进住房和工程建设”“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交楼、稳民生”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近期关于对房地产建设“三保”、“三稳”等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促进了工作有效推进。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不够坚决问题

针对落实“保交楼”要求有所欠缺的问题。一是统筹使用剩余预售监管资金。在市专班的指导下,为我区风险项目成立区级专管账户,将剩余预售监管资金转入区级专管账户,并协调市、区人民法院将冻结资金用于“保交楼”建设中。二是积极申请国家专项借款。目前我区绿地海德公馆、前川首府二期等六个风险项目申请两个批次国家专项借款资金共计3.73亿元。三是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对项目国家专项借款资金的使用均需第三方审计公司审计后,由专班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判通过后才能拨付使用,确保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针对“专项整治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对房地产领域14个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局党组认真分析原因,加快问题化解,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截止目前,报告涉及房地产领域1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涉及我区4个“保交楼”项目的问题已全面化解、按期交付,并上报市专班。

3.关于基础性工作支撑不够有力问题

针对专业培训不足的问题。一是2023年3月,分两批共七人到桂林市和苏州市参加住建部组织的全国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操作实务专题培训学习。二是6月中旬组织消防审验中心到消防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的优秀项目天汇龙城第二小学进行观摩、学习,并对消防设施进行实操演练。三是加强常态学习和交流。将于每周四下午进行常态化业务学习,每季度将与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互相走访、交流和学习。

针对直属事业单位之间没有形成工作合力的问题。一是加强新建商品房售前监管。建立开发办与房产服务总站等直属单位工作联动机制,不定时的对即将申请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项目进行研究讨论,并且形成固定的制度,实现协同配合。二是加强(预)销售方案的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预售许可时向开发办提交的预(销)售方案中明确了项目的开发建设计划、拟售房源、销售价格、交付时间等内容,开发办与房产服务总站等单位定期组织协调会,不定时互通相关信息,做到有申请必了解。三是加强联合监督检查。对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开发办与房产总站联合制定多种监督检查形式,做到日常监督巡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采取约谈、下达书整改通知、信用扣分等方式予以处理。

针对信用考评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召集局内相关科室站办干部职工,开展《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学习培训。二是建立常态化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机制。分解、细化信息种类,结合各科室、二级单位业务特点进行明确分工,2022年至今,我局积极对接市城建局,在武汉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黄陂区信用信息汇集系统上录入行政处罚、行政监督、行政确认事项83条。

(二)监督检查不够精细有效,履职尽责有短板方面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围绕这方面反馈的“招投标监管存在漏洞”和“监管落实不到位”等7类问题,局党组认真梳理,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狠抓问题整改。

1.关于招投标监管存在漏洞问题

针对执法检查不到位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黄陂区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交易活动监管工作的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采取网上巡查、投诉处理、文件日常检查等方式,将事中事后监管落到实处。同时,对2021年度未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项目,按20%比例进行了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2个问题,责令进行整改,并于5月23日督促整改到位。

针对惩处力度偏软的问题。一是将加强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行能力和处理事务水平。二是已招聘一名法律专业和一名土建专业人员充实我局执法队伍,提升我局人员综合素质。三是加大抽查力度和事中事后监管。对招投标违规行为严格按规处理,制定《黄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场行为规范化管理制度》,对涉嫌围标、串标行为一查到底,对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今年6月,对发现涉嫌“围标串标”的2个项目调查完毕后向区公安分局移交。

针对技术手段落后的问题。一是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争取与市、区公管局和市、区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技术支持,及时互通系统监测到的IP地址一致等违法违规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处理;二是加强能力提升。通过组织全站开展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招聘专业人才两种方式,提高新型问题的发现和处理能力;三是严格执法处罚。发现IP地址一致等新型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并移送相关部门。

2.关于未批先建问题突出等问题

一是加大日常监管。积极完善执法机制,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未批先建”项目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二是开展分类指导。对于施工许可赋权到街乡的工程项目,我局已出具联系函到相应的街乡,由各街乡进行督办,我局进行不定期业务指导;对未赋权施工许可的盘龙城经济开发区项目,我局将不断跟进处理。通过压实工作责任,织牢“未批先建”监管体系。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现未批先建的项目,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对前期未批先建的责任部分负责人立案审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

3.关于商品房质量检测和竣工验收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及时完善了监督管理程序。采取毛坯和精装修分部验收的方式,待全部符合要求后再进行整体工程质量验收。二是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依法履行保修责任,对保修期内质量问题突出、不积极履行保修职责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公示。三是制定了《黄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程序>的通知》,及时向各项目宣传宣贯,完善日常监管环节管控。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1名质监站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4.关于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提升监管水平。二是狠抓参建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要求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等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现场重大风险源管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是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督促参建单位认真落实住建部第37号令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危大工程各环节管控措施,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四是强化建筑起重机械专项安全管理。引入起重设备第三方检查专业机构,对全区在建项目起重设备每季度进行一轮“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全覆盖检查。五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送教下工地”等活动,以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为抓手,多次组织对全区在建项目进行“建安营”系统培训,丰富施工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及管理。六是严肃问责。局分管领导对事故项目监管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进一步强意识、明责任、敲警钟,避免和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关于对涉房企业监管缺位问题

针对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分组分片,责任到人。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加大巡查频次,落实日常巡查岗位责任。二是对照检查清单,精准检查。制定检查计划,做到周密有序、不折不扣检查整改。三是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大处罚力度。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约行为介入乏力的问题。密切跟踪项目的进展,督促开发企业严格履行约定,按节点提前介入,研判分析,最大限度减少违约行为的发生。同时,强化违约行为监管处罚力度,针对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严格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对拒不改正的,限制其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使用,并将相关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对扰乱房地产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查处。今年上半年,共处理房地产市场开发企业违约投诉3162起,信访件办结率100%,切实回复和解决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

针对物业公司管理约束“宽、松、软”的问题。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到位。二是加强考核与处罚,对全区物业小区制定年度考核标准并打分考核,针对年度考评排名落后的物业单位,对物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采取约谈,企业信用扣分等处罚。目前,已对2022年物业服务质量考评排名后2名的住宅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和项目经理进行了约谈,对两家公司处以信用信息记10分的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巡查发现的盘龙城28街小区物业公司拒不移交“四资”资料问题约谈企业负责人,已下达整改通知书。截止目前,相关问题均已经整改到位

6.关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对板桥逸景开发企业代收业主维修资金问题。我局多次向开发企业下达催缴通知,约谈企业负责人,2023年5月25日对其给予信用扣分处理(扣分值为7分)。截止目前,我局已追缴板桥逸景开发企业欠缴专项维修资金3209502元,将开发企业预售资金划转至区内实行共管。为进一步加强监管,一是规范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到上级部门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联合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及时对欠缴项目进行催缴,对拒不缴纳的项目采取约谈、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处理,确保企业足额交存。二是对2018年以来已拨付维修资金档案逐笔进行核查,并按照20%的比例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进行抽查回访,并组织专班分别到冰晶江城等25个维修项目现场进行查勘维修事实和维修效果。三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每年两次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的现场抽查复核。

7.关于行政处罚不严肃问题

针对28件立案后不了了之的问题。对于没有处理结案的案卷,我局逐一梳理,查明原因,并做好登记造册。同时,督促责任单位加强管理,切实提高案件办理人员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今后,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立案调查制度,严格依法调查处理,加强工作闭环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目前,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就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和问责。

针对处罚裁量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武汉市建设工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执法标准性文件学习,邀请法律顾问单位开展执法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已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执法队伍,促进提升专业化水平。

针对执法档案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一是提高执法档案归档质量。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档案工作重要性的教育,将案件档案从收集、归档到移交统一管理,制定一套严格的制度以确保执法档案归档质量。二是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配备专职档案人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档案整理水平和责任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积极配合司法局开展执法案卷抽查,及时整改案卷不规范问题。

(三)工程项目建设不够规范,程序管理有欠缺方面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围绕这方面反馈的“市政工程建设不够规范”和“惠民工程推进不快”3类问题,我们认真梳理,逐一制了定整改措施,狠抓问题整改。

1.关于市政工程建设不够规范问题

针对招投标不合规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梳理我局实施的市政工程项目,重点排查涉及金额较小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服务类项目,确保按照限额标准进行招标。二是严格落实招投标程序。对完成招投标手续的,及时与中标人签订相应的合同,避免不按照规定延期签订合同。三是加强责任单位人员管理,对出现差错的具体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责任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工作责任,将制度落实到位。

针对项目建设不履行申报手续的问题。我局将不断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流程,强化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和资料台账管理,保障工程合法合规、高质量建设。同时,局党组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查摆此类问题,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针对工程施工发生变更,未办理变更手续的问题。加强市政工程项目的监管,督促在建项目的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和履行监理责任,如确需变更的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对未办理变更手续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了约谈。

针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存在问题的项目为军运会项目,根据区政府军运会项目审计决算要求,目前该项目结算审计进行二次审核,我局已要求结算审计单位在二审报告中将多计工程结算价款予以扣减。

2.关于村镇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不力问题

针对项目申报审核不严的问题。巡察指出的2020年至2021年项目申报审核不严的问题,主要是区发改局实际下达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的时间滞后于市级村镇“以奖代补”项目的申报时间,为不错过申报时间窗口,造成市、区计划投资额不一致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市级村镇项目申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建立了《黄陂区住建局村镇建设项目申报管理制度(试行)》,明确村镇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原则上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从而避免“市、区计划投资额不一致”和“申报项目未列入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情况发生。同时,组织街乡学习该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并将加强市级村镇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申报审核把关。

针对项目的实施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为落实村镇建设项目监管,制发了《关于加强村镇建设项目监管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工作,加强市级村镇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招投标、建筑市场行为监管,督促街乡提高对村镇项目资金的筹集与使用、预算编制与执行、建设成本控制、工程价款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审核、资金拨付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能力。同时,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指导与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村镇建设项目全过程予以指导,同步建立了《区住建局村镇建设工程领域诚信“红黑榜”管理制度》(试行)。同时,对巡察指出有关监管不到位的项目,已指导各街进行整改落实。

针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为充分发挥市级以奖代补资金效益,优化拨付流程,建立了《黄陂区住建局村镇建设项目市级奖补资金拨付流程(试行)》等相关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关于惠民工程推进不快问题

针对统筹旧城改造工程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强统筹,发挥好区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区还建专班成立后,为加快还建安置,我局认真谋划,积极推进,对全区拆迁还建安置情况开展数据清理工作,摸清还建底数,研究制定了《黄陂区2023年度还建计划》,并于2023年5月20日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加快还建建设。将进一步加强协调督办,加快推进全区21个在建还建房项目建设,加快启动9个“双限房”及6个政府投资还建房项目建设,确保2023年还建计划按要求落实,早日解决拆迁居民还建安置问题。目前,前川840套已列入区政府投资计划,已完成工程前期手续,即将启动项目建设;盘龙城后湖村560套前期手续已基本完成,即将启动项目建设

针对市政工程建设一再延期的问题。围绕市政工程建设,我们对近几年的市政工程进行清理和排查,主要造成工程进展不快的原因,一是项目前期谋划不超前,论证不全面,调研不充分;二是与项目所在街道、部门缺少沟通,产生拆迁缓慢和建设过程中发现需要调概等问题。目前,滠河街北段道路工程等项目正在与规划部门和前川等街道对接、协调推进。在后续工作中,将加强项目前期谋划,现场实地调研,加强与相关街道的沟通,提前与区直相关部门对接做好项目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确保市政项目顺利及时开工。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围绕这方面反馈的“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所反弹”和“村镇建设专项审计整改不到位”等2类问题,我们认真梳理,逐一制了定整改措施,狠抓问题整改。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所反弹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议事规则等制度,坚持把局党组的集中统一研究讨论作为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二是进一步规范局党组在统计决策、执行、监督、检查、落实各环节中的权责和工作方法,组织学习预算法,杜绝直属单位之间资金调剂再次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正在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规定》,严格预算管理,规范采购和经费支出行为;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审批权限执行,规范人员合同;按照“三重一大”规定和细则,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流程,严格审批手续,细化经费支出的决策、审批、公开等流程,按照财务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公示财务信息。

2.关于村镇建设专项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各街乡申报村镇建设项目时加强审核把关,建立了《黄陂区住建局村镇建设项目申报管理制度(试行)》,明确规定了申报村镇建设项目的范围、条件等要求。二是争取区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区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服务,确保市级奖补资金项目高效、有序推进,尽早发挥专项资金的投资效益。建立了《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项目市级奖补资金拨付流程》,规范区市级村镇项目奖补资金拨付。三是组织相关街乡学习村镇建设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街乡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下发了《关于加强村镇建设项目监管的通知》,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指导与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村镇建设项目全过程予以指导。同时,建立了《区住建局村镇建设工程领域诚信“红黑榜”管理制度》(试行)。四是指导街乡做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确保投资效益,防止建设资金损失、浪费,加强村镇建设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离区委和区委巡察办的要求还有差距。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区委、区委巡察办和第一巡察组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不懈抓整改,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己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发挥整改效益;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项目,持续修改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二)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我局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深挖问题产生根源,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区住建局村镇建设工程领域诚信“红黑榜”管理制度》(试行)、《黄陂区住建局村镇建设项目市级奖补资金拨付流程(试行)》、《黄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程序>的通知》等8项制度文件,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再上台阶。我局将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督导,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局上下转变作风、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扎实推进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住建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7-61002120;邮政地址:武汉市黄陂区黄陂大道146号,邮编:430300;电子邮箱:821458880@qq.com


中共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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