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新规 ➤武汉电动车电子行驶证可以申领了 2022年6月13日,武汉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进入试运行阶段。“电子行驶证”上线后,武汉电动自行车上牌流程也得到优化,6月16日起,凡购置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在试点的雅迪万国登记服务点及全市15个辖区车管窗口(17个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均可通过优化流程办理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电子版)及车牌。后续,该优化措施将在全市推广,实行一站式办理牌证。 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网上申领流程如下: 1、进入电动自行车行驶证业务 进入“武汉交警V用户”平台,从其他业务中,选择【电动自行车行驶证】; 2、查看使用须知,选择绑定车辆 仔细查看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电子版)须知后点击【开始说明】,在车辆管理页面点击【绑定车辆】。 *注意:市民需绑定本人名下电动自行车才能够领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电子版)——即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要和武汉交警实名认证信息一致。 领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电子版)后可在微信卡包中查看。 3、可绑定个人车辆或单位车辆 选择【个人车辆】或【单位车辆】,根据要求输入车辆号牌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单位车辆需要),即可完成绑定。 4、领取到微信卡包 完成车辆绑定后,可以在车辆列表查看本人名下的电动自行车信息,点击【领取到卡包】。
➤《湖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明确电动自行车需登记后才能够上路 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上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可以持有效购车**或者其他合法来源凭证,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临时上道路行驶。 2021年9月30日,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湖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部分重点内容如下: ➤这类电动自行车不能买 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应当建立进货台账和实名制销售台账,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售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信息。 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因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而不能登记上牌的,可以要求销售者退货或者换货;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电动自行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信息的查询途径。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省销售。 ➤登记后才能够上路 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上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可以持有效购车**或者其他合法来源凭证,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临时上道路行驶。 【过渡期】本办法实施前购置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内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自本办法施行起三个月内申请办理公安机关核发的临时通行号牌。过渡期结束后,该类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安全头盔很重要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后座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禁止实施下列行为 拼装电动自行车。 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影响车辆安全性能,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 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 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 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逆向行驶、超速行驶,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协管员引导。 饮酒、醉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以及麻醉药品后驾驶。 手离车把、手中持物、拨打接听浏览手持通讯设备或在车把悬挂物品。 牵引动物。 ➤行驶要求 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遇红灯时,在非机动车道停止线或者待驶(转)区内依次等候。 转弯前减速慢行、注意瞭望,转弯时让直行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停车让行。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的,应当避让。 在夜间或者遇有雨、雪、雾、霾等低能见度情况行驶时,应当开启照明灯,减速慢行。 ➤这些情形会被罚款 已申领临时通行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满后仍上道路行驶的,或者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且未申领临时通行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冒用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收缴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冒用的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 驾驶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或者未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悬挂、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 驾驶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冒用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扣留车辆,收缴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冒用的号牌、行驶证。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使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拼装车辆、责令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改装的装置,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驾驶人拒绝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改装的装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车辆,收缴加装或者改装装置。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或者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二十元罚款。 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未配备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办公电话:027-67128506,传真电话:027-67128538。 2.电子邮件:steven8018@foxmail.com 3.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一路33号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法制科收,邮编:430061。 来函请在信封、传真、邮件上注明“电动自行车”。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 ➤武汉电动车上牌可以网上预约了 根据武汉市新冠防疫精神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同时减少群众排队等候时间,武汉市交管局要求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实行网上预约的方式办理。可根据自已的合理时间预约到上牌点办理登记手续,预约成功人员到上牌点出示预约界面,享受优先办理。 》》》武汉电动自行车上牌照可以网上预约了,预约指南如下: 一、预约平台 武汉交警V用户平台 二、预约流程 1、进入武汉交警“V用户”平台,进行实名认证;、 2、选择“车驾管业务预约”; 3、选择非机动车业务; 4、点击“电动自行车登记预约”; 5、阅读“预约须知”; 6、选择自己附近的上牌地点,也可点击“自定义选择”; 7、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材料,确认预约时间地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即可进行预约。 注意:预约成功后,一定要按照自已预约的时间到上牌点办理登记业务,否则本次预约视为自动放弃,需重新预约。 ➤武汉电动车上牌目录政策取消 根据2021年3月23日市人民政府令第308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其中对《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取消了电动自行车服务目录制度,从2021年4月1日起,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建立电动自行车服务目录。 问:武汉电动自行车服务上牌目录取消了吗? 答:取消了。 根据2021年3月23日市人民政府令第308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其中对《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取消了电动自行车服务目录制度,从2021年4月1日起,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建立电动自行车服务目录。 根据修订后的《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按照国家标准查验申请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的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国家3C认证证书、销售**等信息,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及时登记上牌。未获国家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登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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